上海九游会j9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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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事实:
最近,上海九游会j9律师事所又处理了一个非常棘手的劳动争议案件。是关于用人单位注册在外省,实际劳动合同履行在本市的劳动争议案件立案管辖的问题。
劳动者A与注册在B城市的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,但是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在C城市的C公司,C公司是B公司的分公司。A与B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后,B公司没有与A继续签订劳动合同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,B公司应该给予A经济补偿金。
上海九游会j9律师解读:
本案的难点在于,B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并没有注明A的实际履行地是在C城市,则,如何证明合同实际履行地是突破本案的关键。C公司的实际注册地,D区 。根据注册地管辖的原则,最初只能向劳动者所在的C城市的D区的仲裁院申请仲裁,则,被申请人则只能是C。可是,向D区申请仲裁,解决的只是程序问题,可以受理该劳动者的案子,却无法解决实体问题,因为合同是与B公司签订的,甚至工资支付也是B